书本小道,自古已然,而今人竟以为艺术大道,大势所趋,余亦被裹劫而来,不得不随波逐流耳。
审而视之,却也不无道理在焉。是而置身其中矣,花甲后四年竟走出博士学位点;七十又一又走出博士后项目。于学程而言之,可谓已至极矣!
道不当为小矣,而究其实,更须竭力而为之矣!
书一事,析之为三:书艺、书学、书道。
艺者,法也。诸如指腕臂之使转,笔毫锋颖之起落操纵,墨之浓淡枯润之调和,青檀生熟之掌握,砚池石眼之讲求,笔画之形质、神姿、健媚、顾盼,字型之体势,结字之偏旁避就,字距之穿插,行间之贯气,交错之萦带,连断之节奏,章法之起承转合,以至于整体之品位,等等,皆须处处细究。既须俨然如理,又须情韵和畅。质言之,即技无不能,法无不合,情无不谐也。
技之为艺,必眼会心,手会心,皆须能得于人,能出于己,能将千古置于左右,必待无所不能,始可游刃其中也。
书之为大学问,必应知其所以然也。
书者,书字也,汉字也。古者如何,今者如何,如何变来,皆有所自。
所存字迹如何,作者为谁,资料文献如何辗转,如何传递,师承薪火,汇集梳理,寻其因果,则治之为史也。
史学者,有迹有论,言之、记之、论之成理,有体系、有资料、有佐证,即可信也。
书论者,论求书之优劣高下。如何而优劣,如何而高下也,以至于定其标准、尺度耳。
前人论书备矣,而今人则更有一番新论,而且人自不同,其理安在,公允之见如何……凡此等等,正是学习必知之者。否则去从失据,不知其可,如之何则可也。
至若如何鉴定,如何认定其真伪,当然亦在论例之中。尤其遗迹既夥,真赝杂具,优劣纷沓,讹误众多,头绪零乱,自然也成一门学问。
我国地大,埋藏丰富,年代久远,转徙多变,散佚飘落,必须多见多闻者,方能识其消息,理其绪脉。
甚至刻石到处,拓片何代,亦大有考究余地,亦应单独列作一学。
而今各地博物收藏,多已公开所秘,出土亦渐新渐广,不能即时蒐求,恐守株而卑矣。
尤其散乱于国外者,更应账目清楚,否则家珍无数,则不肖之极也。
所谓书道者,或谓之书德,皆可,但绝非日人之谓也。
道者是其本质,德者是其所守之本分也。
字词示其概念,连字为文以陈事论道,简言之,文化之事也。从史论之,书以承传文化者也。历史功劳固不必言矣,即使以后,书之意义亦恐绝无可代之者。盖书之可增其光芒、色彩、力度、声音、节奏、旋律、感情、灵动、舞蹈、跳跃诸能也,是故原虽小道,而成为大器矣。
此正文所载之道,所抱之德能也。
大凡所成之文字,莫不可以胜其任。尤其如诗、词、曲、赋、联、辞、诔、铭,更是习见习用之常事,故必为常,则不可稍有怠忽也。
至如各体使用时款式、格局、称谓、纪时之礼俗诸种杂识,虽似末微小节,亦足为人齿冷,使人目以不文也。
是故余力求置之文化,以期成一充实广阔而渊深之学科,与其他诸科并列,为诸科扬出些许的光彩,庶几纳书一事于当途也。
中石泚毫于庚辰端月初七日(来源: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;作者:欧阳中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