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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2年09月17日 15:45 | 进入美术论坛 | 来源:中国社会科学院
自陕西宝鸡北首岭遗址、陕西华县元君庙遗址和甘肃马家窑遗址出土“仰韶文化小口双耳尖底瓶”以来,关于这种类型陶器用途的探讨一直争议不休。
不是生活中的实用器
关于“小口双耳尖底瓶”的名称与功能,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认识:
(1)“汲水器”或“盛水陶罐”说。如巩启明在2002年出版的《仰韶文化》一书中,认为它是生活中的实用器,汲水时系绳于双耳,使用者不用近至水边,只需站在高处手提系绳,使瓶身保持直立,将瓶缓缓置入水中。在瓶底浸入水面后受水的浮力影响,瓶体会自然倾倒,瓶口接触水面汲水,再将瓶提出水面,汲水完成。持这种观点者目前占主流。
(2)“祭器或礼器”说。这种观点以国内考古学泰斗苏秉琦先生为代表。
(3)“魂瓶”说。此观点以朱兴国为代表。
(4)“攲器”说。持此观点者,以王二湘等为代表。
(5)“兼具汲水和储水功用的水器”说。持此观点者以刘云为代表。
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均难令人满意:第一,日常实用“汲水器”之说,以笔者的认识水平,这种正常高度在30—40厘米左右的枣核型陶器其内部容量过小,从常识角度去看不能成为日常生活中“汲水”、“储水”的实用器。第二,“祭器或礼器”说也存在一个祭器传承逻辑的否定:若它确属礼法规定的祭器或礼器,为何在出土的瓷器、玉器和青铜器中却不见一个同型器的影子?第三,以“魂瓶”为代表的“葬器”说已被出土发现的“魂瓶”形制及其设计理念所否定。第四,“攲器”说的学者似乎正在接近真相,却反复“科学”论述它的“汲水功能”,又走进了“形而下”的“生活实用器”的岔道。